2023年内蒙古高考录取规则及工作流程_天天观焦点

2023-06-20 16:39:06

2023年内蒙古高考录取规则及工作流程

(一)录取规则


(相关资料图)

院校原则上执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招生章程频道发布的年度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含通过其他渠道发布的录取规则)。补充要求如下:

1.鉴于我区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的办法,区内院校各批次录取均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区外院校高职高专批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其中,既有本科,又有专科招生计划的院校,其高职高专批或专科提前批录取新生可按其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

3.高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类似表述的,本科提前批文理科、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提前批(A、B、C)艺术类一律以文化课总分40%与专业课成绩60%之和为排序成绩,分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提前批体育类一律以公布的投档成绩为排序成绩项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高校原则上一律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4.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区内考生时,各专业须选择以下4种模式之一作为该专业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只能择其一种模式:

一是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是按文化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是按专业课成绩乘60%与文化课总分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是按专业课成绩乘40%与文化课总分乘6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区内高校录取艺术类考生,要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未录取考生中录取。

5.考生择优录取规则:

为了反映投档线上优先录取考生的情况,填报志愿系统将在排名信息中显示当前投档线上具有优先录取资格考生的人数,并在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的考生个人信息中注明“投档线上优先录取”字样。

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要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

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定,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统考成绩,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或校际联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对以文化课总分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专业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工作流程

1.院校上网登录,核对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批次第一志愿填报24小时前,启动院校端子系统,登录指定服务器,核对本校招生计划。若调整计划,必须在本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之日12时前(后续志愿依填报时间商定),使用教育部来源计划调整系统进行调整。

2.院校提交投档比例:

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的前2天(本科一批7月13日,本科二批7月23日)12时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的“信息交互平台”提交投档比例并通过审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档比例或审核未通过的院校,网上填报志愿时,向考生公布投档比例默认为1:1。本科二批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批院校无需提交投档比例,统一按1:1公布执行。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后续志愿均按剩余计划1:1投档。

3.院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及时上载阅档结果:

录取院校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对不录取的考生输入退档原因代码(附件1)。为保证录取进度,招生院校要及时结清档案。第一次填报志愿在投档2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其他志愿视投档数应在投档1-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

4.审核院校上载的阅档结果:

相关人员负责对各招生院校的预录取名单进行检查。对未写明退档理由的应要求招生院校注明理由,出现退档不合理的情形应与招生院校协商以求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未果的可提出复议(复议书见附件2)。

5.高考体检结果的应用:

考生高考体检表内容作为是否符合高校招生章程所规定的身体条件要求的依据;军事、公安、司法等高校(专业)依据相关规定对入围考生进行体检,其结论也可作为录取的依据;除此之外的其他体检结果不能作为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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